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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区实行三级管理体制,“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为保护区一级管理机构,该中心是直属新疆自治区环保局管理的县(处)级事业单位,科研管护等人员编制11人,内设行政办公室、管护科、科研监测科,现有人员1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兼高级工程师) 1人,工程师 5人,助理工程师2人,技术员1人,会计1人,出纳1人,司机1人。
   保护区的二级管理机构是设在三地州的管理站,即吐鲁番地区管理站、哈密地区管理站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管理站,直接负责本地区所属检查站卡及辖区管理工作,现有管理人员9人。各管理站行政归属地、州环保局领导,业务受保护区管理中心管理。
   保护区的二级管理机构是设在三地州的管理站,即吐鲁番地区管理站、哈密地区管理站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管理站,直接负责本地区所属检查站卡及辖区管理工作,现有管理人员9人。各管理站行政归属地、州环保局领导,业务受保护区管理中心管理。
   保护区的三级管理机构为各检查站卡,即艾丁湖、迪坎尔、库米什、南湖、雅满苏、米兰和拉配泉站卡,各站卡由所在区域管理站直接负责管理。检查站工作人员实行招聘制,主要招聘当地劳动人口。

                  保护区管理机构职责

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各项有关政策;依法管理保护区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负责制定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建设保护区界碑、标志物及有关保护设施;组织开展保护区内基础资源的调查、科学研究;建立保护区数据档案;组织开展保护区日常巡护及监督执法工作;负责进出保护区通行证的核发工作,依法监督在保护区内开展的旅游、观光、探险、放牧、科学考察和从事各种资源(矿产)开发等项目的活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监督保护区管理中心和各管理站卡的工作。

管理站主要职责

   负责社区公民意识宣传教育;完善站、卡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工作执行情况;制定站、卡近期工作计划并负责落实;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进行巡逻,建立巡逻登记制度和资源调查档案,定期向管理中心提交巡护工作报告;配合公安部门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偷猎和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应急事件,并及时向管理中心报告;协助管理中心开展保护区资源调查、监测、科学研究等工作;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开展多种经营,提高自养能力,最终实现以站养站的目的。

检查站卡主要职责

   负责进出保护区人员和车辆的登记、检查;承担检查站附近区域的日常巡护;参与中心及管理站组织的巡护、资源调查及监测工作;负责管理、维护和使用站卡所有设施,保证通讯的畅通;定期向管理站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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